质证的法律用语
在法律领域,质证是指律师或当事人对证据的证实或证明过程。下面是一些在质证过程中常用的法律用语:
1.
询问
: 律师或法官对证人提出问题,以获取信息和证据。
2.
证人
: 提供证词或证据的个人。证人可能是目击者、专家或相关当事人。
3.
证词
: 证人在法庭上提供的口头陈述,用于证明案件的事实。
4.
直接证据
: 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,不需要推论或推理。
5.
间接证据
: 需要推论或推理才能得出案件事实的证据。
6.
证物
: 实物证据,如文件、照片、录音等,用于证明案件事实。
7.
抗辩
: 对证人证词的反驳或质疑,旨在削弱证词的可信度或真实性。
8.
引用
: 引用其他证据或文件,以支持或反驳证人的证词。
9.
交叉质询
: 对对方当事人或证人进行的质询,旨在澄清事实或削弱对方的主张。
10.
反诘
: 律师对证人提出问题,试图揭露其不一致或矛盾之处,以质疑其可信度。
11.
指控
: 以书面形式向法庭提交的正式控诉,列明被告所涉及的罪名和指控。
12.
辩护
: 被告对指控提出的辩解或辩护意见。
13.
调查
: 对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的调查或收集信息的过程。
14.
取证
: 收集、保留和呈现用于案件的证据。
15.
证据链
: 将各种证据相互连接以形成案件事实的完整链条。
在法庭上,质证过程是审判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,它有助于确立事实、理清案件纠纷,并为法官作出正确的裁决提供支持和依据。